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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第1号)

2020-01-28 13:59

来源:锦州医科大学

作者:

  全校师生:

  2020年1月25日,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启动辽宁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按照省委省政府最新指示精神和省教育厅最新防控要求,紧密结合学校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根据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升级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全面进入Ⅰ级响应工作状态。防控指挥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组织实施学校防控工作。

  二、提高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尽量减少外出,外出必须带符合标准的防护口罩。如有发热或身体不舒服的症状,立即与就近医院发热门诊联系,在医生指导下前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三、学校教职员工不得离开锦州,如有紧急特殊情况确需离开锦州,必须严格按照请假程序向组织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锦州。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不要出游,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活动,不得组织和参加集体性聚餐和聚会。

  四、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推迟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原定开学前开展的一切教学、科研等活动延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全体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学校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明确告知本单位、部门教职员工和学生关于学校推迟开学时间的决定。

  五、校园实行封闭管理,西校门出入。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在学校未通知开学时间前不得私自到校。安全保卫、后勤服务、查收文件等必需在岗的人员要在校园门卫处进行实名登记。现已留校学生在日常离开和返回学校时必须在本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和门卫处进行实名登记。确因工作需要来校的教职员工在征得本单位、部门行政负责人同意后,由本单位、部门行政负责人电话告知安全保卫处负责人,确认后在门卫处实名登记进入校园。

  六、附属第一医院和附属第三医院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组,确保出现病例进行有序有效就治。

  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要严格落实公告要求,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减少不必要的出行,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锦州医科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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